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论文(设计)后期工作的通知
根据我校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总体安排,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已进入后期阶段,为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,现将有关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后期工作进度安排
2023届毕业论文(设计)后期工作安排进度表
序号 | 工作阶段 | 时间 |
1 | 成绩评定 | 5月24日前 |
2 | 上传论文最终稿 | 5月31日前 |
3 | 导出存档材料并打印 | 6月1日-6月18日 |
4 | 全覆盖检查 | 6月19日-6月26日 |
5 | 报送评优材料 | 6月26日前 |
6 | 校级评优 | 6月29日-7月2日 |
二、各项工作相关要求
(一)成绩评定
1.评语要与所评阅的论文研究内容高度相关,要有较强针对性,不能只使用通用性的评语,论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也要在评语中有所反映;
2.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的评语应相互支撑,指导成绩与评阅成绩不得出现超过一个等级以上的偏差;
3.各项成绩评定要保证论文质量、评语、成绩三者的一致性。
(二)论文最终稿上传
1.答辩后修改的论文最终稿应上传至维普论文管理系统;
2.按照教育部论文抽检工作要求,学生需同时上传论文最终稿的word版及PDF版;
3.论文最终稿上传后,各二级学院需在系统中对其进行查重检测,文本复制率不高于30%为合格,文本复制率超过60%的论文将提请学术委员会对其进行学术作假行为评估;
4.指导教师对论文最终稿进行审核时,重点检查文稿中论文选题是否错误、中英文摘要是否一致、绪论中文献综述是否与论文选题相关、致谢中是否存在错误表述。
(三)导出存档材料并打印
具体要求及详细步骤见附件1和附件2。
(四)全覆盖检查
1.各二级学院组织毕业论文(设计)互审工作,要求覆盖2023届所有毕业生,重点关注“材料完整性、内容正确性、项目逻辑性”。
2.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抽查,抽查的数量比例不低于20%。
(五)评优工作
1.各二级学院按照《校级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评选办法》、《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教师优秀奖评选办法》,推荐参评校级优秀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,并按要求提交参评材料。
2.实验管理中心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材料进行审核,并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,评审结果将通过学校主流媒体进行公示。
实验管理中心
2023年5月18日
第
